索引号 111522000116342442/2022-00003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文字号 兴文旅体办发〔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1-11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推荐全区农村牧区文化示范户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7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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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文旅体办发〔2022〕3号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区农村牧区文化示范户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全盟范围内的申报工作,经过各旗县的筛查、申报,最后经过我局全面审核评估,共推荐20户申报全区农村牧区文化示范户。其中娱乐型文化户11户、展示型文化户8户、其他类型文化户1户。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示范文化户申报表、事迹材料、活动照片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11日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推荐全区农村牧区文化示范户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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