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对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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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文旅体函字[2022] 13号

  办理结果:(A)

  张国军主席:

  感谢您对兴安盟旅游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兴安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规划建设的提案》收悉,现以发展乡村旅游角度答复如下:

  在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把中央精神和地方实际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在乡村振兴中,发展乡村旅游是推进乡村振兴的一条重要举措,乡村旅游发展,在追求多样化的同时,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乡村旅游的规划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发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的乡村旅游产品。乡村旅游要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制度约束,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既不能不管不顾,任其发展,导致思路走偏,布局不合理,也不能制定太多的条条框框,束缚了群众的手脚,打击了群众的积极性,延缓了乡村旅游发展进程。

  一、发展原则

  一是乡村旅游发展要坚持规划先行。规划要结合当地特点,反映当地文化特点,景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所有建设内容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有调整的,严格报批制度;严格落实政策,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保障征地拆迁的群众利益,为项目推进营造良好环境。出台乡村旅游规划。

  二是乡村旅游规划要因地制宜。在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应从农村实际和旅游市场需求出发,强化规划引领。乡村旅游规划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在规划中充分体现乡村旅游的发展要求。规划既要充分尊重村民发展意愿,突出地方乡土风情、乡居风貌和文化传承,又不能突破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更不能打着乡村旅游的旗号违占违建,修建私人度假山庄。

  三是乡村旅游规划要量力而行。乡村旅游要结合财力,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规划内容要循序渐进,不能大拆大建,举债赘行。乡村旅游不能仅仅依靠政府资金,要通过政府有限资金充分撬动民间资金注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投身到乡村旅游大军中来,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参与者和见证者,最终成为乡村旅游的受益者。

  四是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在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时,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对规划内的建设项目应严格落实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的避让措施。严禁建设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环境敏感区功能的建设项目。

  五、结合乡村特色发展乡村旅游。多民族融合发展是我盟发展路线之一,乡村旅游发展离不开本土化、地域化发展的路径。其中要特别注重文化特色,将民族特色与民俗文化相融合,整合相关特色资源,例如阿尔山市西口村,是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地处农牧林三区交界,打造了具有牧区、林区、农业三区特色的村落,推出了“慢西西”特色文创,从文创产品到互联网特色产品——“西西”卡通形象,无不充分展示农牧林三区特色风情。另外有的嘎查/村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人文资源,通过挖掘当地有特色的民俗、服饰、建筑、音乐、舞蹈等人文资源,融合现代元素,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文化旅游名片。一些乡村结合当地的文化特色,通过创意化的设计嵌入当地的“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模式当中,并在与外来文化的交融中对原有文化进行“去粗取精”式改造升级,能够为当地群众带来可观的收入。

  二、主要成果:

  一、出台《兴安盟乡村旅游规划2020-2025年》。《规划》围绕“旅游富民、美好生活”总目标,促进兴安盟农林业、畜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动精准扶贫,实现产业富民。通过本规划打破兴安盟乡村旅游散乱局面,构建全域乡村旅游格局;打破单一的景区引擎,建立旅游特色村镇/嘎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地等多元化引擎;树立乡村旅游开发和服务的新标杆,成为内蒙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的样板区。

  二、打造乡村旅游品牌。目前,全盟大约有3万农牧民从事旅游业,为了促进乡村旅游振兴,在己建成义勒力特嘎查、白狼林俗村2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34家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基础上,2021年重点创建代钦塔拉、三合村、勿布林等6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着力培育乌兰毛都草原风情小镇、西哲里木康养小镇、义勒力特花乡小镇、白狼林俗小镇4个特色小镇,提高乡村旅游集约、集聚发展,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品牌影响力。以上我盟打造的6个全国、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具有规划清晰、定位合理、生态环境优美的特点,同时乡村旅游聚集融合发展特征明显,城乡融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效果较好。符合委员在办理具体意见中提出的立足村庄特色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做好样板示范的意见。

  三、做好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申报工作,适当向乡村旅游项目倾斜,2021年申报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其中有6个项目为乡村旅游项目,资金共计602万元。2022年我盟以发展全域旅游视角,申报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4000余万元,通过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带动全地区旅游发展的同时,乡村旅游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一环,同样受惠其中。此项成果对应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发挥政府主导、政策引导、财政杠杆意见,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自2018年以来,已为兴安盟60余个旅游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在我盟旅游业建设中起到了较为关键的作用。

  2022年7月9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李勇

  承办人电话:13474817473

  提案承办单位与盟政协委员沟通记录

沟通时间

2022年7月9日

委员姓名

张国军

沟通方式

见面()电话(√)会议()

联系电话

13848380752

提案承办单位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委员工作单位

民间兴安盟总支部主委、科右前旗政协副主席

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0144号

7月6日

我:张国军主席您好!我是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资源开发科李勇。

张国军委员:您好!

我:您提出的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兴安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规划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兴安盟乡村旅游业提出的优质建议。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将在近几天将两个提案一起给您答复。

张国军委员:好的。我现在在天津出差,咱们稍后联系。

我:好的。

记录人签字(联系电话)

李勇 13474817473

备注

此表请随提案答复件交行署督查室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提案承办单位与盟政协委员沟通记录

沟通时间

2022年7月7日

委员姓名

张国军

沟通方式

见面()电话(√)会议()

联系电话

13848380752

提案承办单位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委员工作单位

民间兴安盟总支部主委、科右前旗政协副主席

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0144号

7月7日

我:张国军主席您好!我是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资源开发科李勇,上次联系过您。

张国军委员:你好!

我:您提出的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兴安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规划建设的提案》,因为关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相关申报工作职能在民委,我这边从发展乡村旅游角度给您一个答复,您看可以吗?

张国军委员:好的。

我:好的。

记录人签字(联系电话)

李勇 13474817473

备注

此表请随提案答复件交行署督查室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提案承办单位与盟政协委员沟通记录

沟通时间

2022年7月9日

委员姓名

张国军

沟通方式

见面()电话(√)会议()

联系电话

13848380752

提案承办单位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委员工作单位

民间兴安盟总支部主委、科右前旗政协副主席

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0040号

7月9日

我:关于您的提案的答复,你看还满意吗?

张国军委员:关于以上两项提案的答复已仔细阅读,觉得回答和分析逻辑清晰,务实且深入,本轮对该提案的答复满意

我:谢谢张主席。

记录人签字(联系电话)

李勇 13474817473

备注

此表请随提案答复件交行署督查室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关于兴安盟乡村旅游现状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兴安盟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进行培育,做为服务基层群众重要载体,加快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打造一批生态优、环境美、产业强、农民富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推动乡村旅游产品由单一的农业观光,向休闲、度假、养生、体验升级,努力形成吃、住、行、游、购、娱乡村旅游产业链。现将兴安盟2021年乡村旅游工作总结如下:

  一、乡村旅游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全盟大约有3万农牧民从事旅游业,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分别为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嘎查、阿尔山市林俗村、阿尔山市西口村,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分别为科右中旗大钦塔拉嘎查、扎赉特旗永兴村、科右前旗勿布林嘎查,自治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40家。

  (一)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工作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优化乡村旅游供给,我盟将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工作作为乡村旅游工作重要抓手,2021年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兴安盟发展改革委员在全盟范围内遴选了旅游资源富集,自然生态和传统文化保护较好,旅游产品比较成熟,旅游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6个嘎查村申报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经过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评审后,其中4个嘎查村成功创建为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分别为阿尔山市明水河镇西口村、科右中旗代钦塔拉苏木代钦塔拉嘎查、扎赉特旗好力保镇永兴村、科右前旗乌兰毛都苏木勿布林嘎查,阿尔山市明水河镇西口村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向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推荐创建成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截至目前全盟共有全国、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6个。

  (二)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创建工作

  为不断提升我盟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指标》(DB15/T 1445—2020)自治区地方标准,目前共有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34家,其中2021年共创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8家,其中五星级乡村接待户1家(阿尔山市山里寒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3家(乌兰浩特市华蒙庄园、科右前旗兴安湖旅游度假村、突泉县果芳农庄)、三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4家(突泉县御滨饭庄、扎赉特旗水韵绿洲度假村、扎赉特旗圣水泉山庄、兴安盟家禾米业有限公司)。

  (三)乡村旅游项目申报工作

  兴安盟高度重视旅游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项目已成为项目申报工作的重点,2021年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与兴安盟财政局组织我盟各旗县市积极申报旅游发展资金项目,2021年批复的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中,兴安盟9个旅游项目获批,其中7个为乡村旅游发展项目,资金总额达702万元,涉及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旅融合等多项内容。

  (四)举办乡村旅游节庆节事活动

  为提升兴安盟乡村旅游品牌知名度,增加乡村旅游游客流量,增加乡村旅游收入与效益,展示独特色乡村旅游资源,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旅融合。积极引导各旗县市纷纷举办乡村旅游节庆节事活动,全年举办了兴安盟第三届稻田文化展示暨一亩良田认购活动、察尔森稻田插秧节、大石寨俄体沙果采摘节、农民丰收节、稻田音乐节等乡村旅游节庆节事活动,活动期间推出了品类丰富的乡村旅游产品,其中地方土特产品、绿色农副产品、非遗文创产品受到了广大游客的青睐。

  二、发展瓶颈及问题

  (一)文化内涵发掘不到位,产品同质严重

  目前我盟乡村旅游产品、项目、业态普遍变现为同质化较严重,乡村旅游发展中普遍存在项目设计和开发深度不够,产品单一,缺乏地方特色的问题。无法满足游客旅游购物、休闲娱乐、学习考察等多种需求,以及对多种多样的农业景观、乡土文化和民俗风情的体验。乡村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是决定其是否有自身特色,避免同质化的决定性因素,目前我盟的乡村旅游发展过分依赖自然资源,文化内涵发掘力度不足,文旅融合不充分,缺乏地方特色、人文、特色风俗元素等要素展示不到位。

  (二)基础设施不健全,功能不完善

  我盟乡村旅游的基础设施仍不完善,很多旅游资源较好的村庄因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导致可进入性差,资源难以产生最大效益,基础设施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交通设施不健全、餐饮卫生问题、配套设施不完善,严重影响了旅游接待质量和消费者满意程度。

  (三)季节性较强,发展受限

  我盟乡村旅游发展经营季节性较强,大部分乡村旅游景区、景点、接待户每年经营2个季度,12月到次年5月基本处于停业状态,同时乡村旅游缺乏冬季项目规划建设,故发展较为缓慢。

  (四)业态单一,总体效益不高

  我盟乡村旅游业态单一,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无序和低效,简单粗放,以提供餐饮为主,深层次的文化展示、休闲娱乐、住宿体验、购物等复合型业态产品尚未成型,导致实际产出的经济效益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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