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是什么?
今年,全盟实施40个旅游重点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对完善全盟旅游基础设施、丰富旅游产品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但在高品质旅游业态方面我盟依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为进一步丰富全盟高品质旅游业态,推动全盟旅游业加快复苏,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盟委、行署要求,起草《兴安盟文化旅游产业扶持方案》,旨在通过奖补旅游业态,引导各地创品牌,丰富高品质旅游产品,做大做强做优文旅产业,促进文旅产业链良性发展。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扶持方案》共分3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明确提出,“按照补链、稳链、强链的总体思路,做大做强做优文化旅游产业,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链良性发展。”
第二部分是扶持内容。共有8个方面的扶持内容。
第一是“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文化旅游重点项目”。该措施与全盟旅游招商引资奖补政策一致。
第二是“加大品牌创建支持力度”。对新创建的国家和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滑雪旅游度假地,休闲旅游街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行示范基地,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化产业园区,5A、4A级旅游景区,5C、4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5星、4星、3星级酒店,5A、4A级旅行社,甲、乙、丙级民宿给予不同金额的奖补,鼓励各地创品牌。
第三是“推动文化旅游消费转型升级”。对在国家级评比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获得“内蒙古礼物”认证的文化旅游商品给予奖励。
第四是“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对新创建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和5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给予奖励。
第五是做热秋冬季旅游市场。该措施与《兴安盟扶持旅行社发展实施方案》奖励内容一致,不重复奖励。
第六是“支持开通旅游包机(切位)、旅游专列和大巴车”。该措施与《兴安盟扶持旅行社发展实施方案》奖励内容一致,不重复奖励。
第七是鼓励开发“通用航空+旅游”产品。对“通用航空+旅游”业态和产品进行奖补。
第八是“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通过对国家、自治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和旅游执法人员、红色讲解员、旅游从业人员、导游员、民宿管家、研学旅行指导师进行奖励,提升全盟旅游服务质量。
第三部分是其他内容。明确提出“本方案涉及的经营主体必须手续齐全,且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旅游投诉发生,个人无诚信不良记录,无违规重大行政处罚。”同时,明确“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