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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旅行社招徕游客排名奖励资金的公示

来源:市场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3-0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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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兴安盟扶持旅行社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中实施游客招徕奖励政策,对招徕游客人数超过10000人的旅行社进行年度排名,前5名的旅行社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共计100万元。

  公示期3天。

  特此公示。

  附件:2023年度旅行社招徕游客人数排名   (2022.10.01-2023.9.30)

  2023年度旅行社招徕游客排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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