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关于发放A级旅行社奖励资金的公示

来源:市场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3-04 10:20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在2023年度旅行社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工作中,经过企业申报、盟局推荐、“内蒙古自治区旅行社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复核评定,兴安盟神一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被评定为自治区5A级旅行社。科右中旗牧人旅游有限公司被评定为自治区4A级旅行社。依据《兴安盟扶持旅行社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在旅行社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中,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5万元,此次应奖励共计10万元。公示期3天。

  特此公示。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