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打造“旅游四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兴安盟全力推动国内自驾游的首选地、露营游的佳选地、度假游的必选地、康养游的优选地(简称“旅游四地”)建设。为全力推动“旅游四地”建设,2024年4月29日,由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了《兴安盟打造“旅游四地”实施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将全面指导兴安盟“旅游四地”建设,科学有序指导兴安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提升。
该《方案》由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起草,期间通过多次征求相关盟直部门和各旗县市人民政府意见,逐一汇总、修改论证后,报行署研究,最终形成了该《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
《方案》的总体要求围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开展。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聚力全面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为抓手,聚焦“旅游四地”建设,有效整合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实现旅游业高质量转型升级,建设文化和旅游强盟,为“闯新路、进中游”、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特色发展,品牌引领、品质提升,文旅融合、产业带动,需求导向、多方参与。
工作目标是到2024年年底,全盟“旅游四地”建设初见成效,优质的旅游产品供给基本具备,“旅游四地”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年底,全盟“旅游四地”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兴安盟向国内自驾游的首选地、露营游的佳选地、度假游的必选地、康养游的优选地持续迈进。
(二)重点任务
《方案》重点任务主要围绕八方面开展,通过打造精品自驾旅游线路、加强品牌营地建设、完善租车服务体系,打造国内自驾旅游首选地;通过有序发展露营旅游、建设露营旅游集聚区、推动露营地全面转型提质,建设国内露营游佳选地;通过打造度假旅游必选地、丰富度假旅游业态、打造特色度假旅游、全力发展冰雪度假,建设国内度假游必选地;通过构建康养旅游产业体系、科学谋划康养旅游模式、充分发挥优势品牌效力,建设国内康养游优选地;通过创新拓展旅游业态、高水平谋划文旅项目,推进旅游业态提质升级;通过强化标准规范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旅游服务保障能力;通过培优文旅市场主体、提升文旅消费信心,着力提升旅游产业能级;通过加强旅游宣传推广、增强节庆带动作用,持续擦亮“旅游四地”名片。
(三)保障措施
《方案》保障措施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才培引、强化资金政策支持、强化用地保障、优化游客招徕、健全落实机制,全面保障《方案》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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