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消防救援大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的通知》(内市监信字〔2024]43号)、《兴安盟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兴市监办字〔2024]59号)等文件的要求,经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盟公安局、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制定《2024年度营业性演出场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