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对盟政协 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25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孟昭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兴安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我们进行了认真地学习与研究,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视,盟文化旅游体育局以实现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活力再现为目的,以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为基础,以项目培育和建章立制为重点,不断加强非遗保护、保存工作力度,积极践行“非遗文化保护”的传承保护理念,全面推进非遗传承保护与市场深度融合发展。

  一、兴安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二十七章第二节中提到,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加强对自治区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和保护。

  2021年,投入73.8万元,历时两年对国家级、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保护工作,通过录音、录像、文字记载等方式对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进行全面记录。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非遗保护经费纳入了盟本级财政预算,落实了盟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二、兴安盟为保护、传承好这些活态的珍贵文化遗产,兴安盟各级文化部门充分发挥职能,每年坚持举办丰富多彩的非遗宣传活动,以春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盟那达慕大会、红城旅游文化节、五角枫旅游文化艺术节、神山文化旅游节、阿尔山杜鹃节等为契机,开展乌力格尔、好来宝大赛、青年歌手大赛、民歌大赛、安代舞大赛、广场舞大赛、蒙古文书法大赛、蒙古族服饰大赛、博格达乌拉祭、成吉思汗庙祭祀等活动,并积极推进“戏曲进乡村”“非遗进景区”“非遗进校园”等活动,为非遗传承人提供传承传播的平台,逐步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积极开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五年来累计完成培训超过5000余人次,庞大的传承群体成为兴安盟非遗传承发展的不竭动力,在非遗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全民参与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

  三、做好非遗保护宣传工作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进文化传承的有效举措。为做好我盟非遗保护宣传工作,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和传统节日积极组织全市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二是坚持开展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增加了非遗表演和非遗讲座进校园、进社区;三是在重大节庆活动、重要祭祀活动中丰富非遗元素,积极扩大兴安盟非遗文化影响力;四是成功打造了集非遗、文创产品销售、演出展览、研学体验、游客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兴安领创·展示体验中心,是自治区首个以非遗文化为主题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验馆。五是推出“多彩非遗·魅力兴安非遗体验之旅”非遗特色精品旅游线路,线路涵盖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就业工坊、非遗旅游体验基地、非遗教育实践基地、非遗传习中心(传承基地、传习所)等非遗文化资源,让游客近距离感受科尔沁草原文化魅力,该线路已成为2023年自治区36条非遗主题旅游线路之一。与此同时,成功打造了乌兰浩特三合村、科右中旗代钦塔拉嘎查2个非遗特色村镇,吸引了大量游客,推动了非遗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在贯彻落实中央非遗保护工作意见上,在民族文化品牌、政策资金扶持等方面加大调研力度,深入探索非遗文化产业化的有效途径,积极宣传保护传承,继续支持和鼓励传承人参与继续开展民间艺人评审工作,积极开展非遗研学基地评选工作,推进非遗保护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盟非遗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兴安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1日

  承办人姓名:余雅明

  承办人电话:1504828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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