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兴安盟扶持旅行社发展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版)》(兴文旅体发2024]10号),现将扶持政策部分奖励内容补充如下:
一、支持跨区域旅游
扶持旅行社在7月17日至8月18日期间通过旅游直通车的方式从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东北三省等地组织游客到兴安盟,赴乌兰毛都景区旅游并参加那达慕活动,或者赴阿尔山市游览1家5A级景区和2家A级景区并在阿尔山或乌兰毛都住宿1晚,直通车要求至少每两天一班,50座的大巴车上座率不低于80%(>40人),按照20元/人享受交通补贴.
二、支持品牌活动
1、扶持旅行社在7月17日至8月18日期间组织盟外游客赴乌兰毛都景区旅游并参加那达慕活动,按照30元/人给予补贴
2、扶持旅行社在7月17日至8月18日期间组织盟外游客赴乌兰毛都景区旅游并参加那达慕活动,同时延伸至阿尔山市游览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在乌兰毛都或阿尔山市住宿1晚,按照50元/人给予补贴。
三、其他说明
旅行社在7月17日至8月18日期间通过旅游直通车的方式,组织游客到兴安盟旅游,又满足扶持品牌活动第一项或第二项内容的,奖励方式就高采用第二项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该补充通知从7月17日开始执行补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