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兴安盟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兴市监办字〔2025〕129号),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2025年度兴安盟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盟文化旅游体育局联系人张健 手机15648226556
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郝宝忠手机13804793400
盟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杨明 手机13624899990
附件:1.2025年度兴安盟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2.兴安盟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度兴安盟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兴安盟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兴市监办字〔2025〕129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我盟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经营活动,保障文化市场安全平稳有序运行,经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联合开展2025年度兴安盟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本次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任务名称
本次任务名称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制定为: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2025年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监管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旅游市场检查,旅游安全检查,对旅行社及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三)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二、抽查检查比例
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推送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
三、重点检查内容
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是否有备案证明;以“低价”为诱饵欺骗旅游者通过强行安排强制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黑旅游”;未签署正式旅游合同,客运车辆司机充当“黑导游”等的违法行为,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安排出入境游客跨境赌博;灭火器是否过期、是否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品,是否按规定进行消防演练、培训、各类安全警示提示、应急照明灯配备是否完善、是否通过消防验收并上墙公示,检查旅行社在制定旅游产品、旅游线路是否做好安全评估、是否开展导游安全培训,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是否给游客购买人身外险,旅行社是否规范旅游包车、租车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录入年度计划任务。本次抽查由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配合部门加强协作,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任务,牵头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录入“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和任务。
(二)建立“两库”。按照“监管对象相同、职责相近”原则,各部门协同一致,建立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子库),按照随机原则,建立执法人员库(子库),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联合检查。
(三)随机抽取。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子库),在任务抽取中点击信用分类抽取设置模块,将多个信用风险分类子库导入并分别设置抽取比例,提高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占比。
(四)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部门在完成检查任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监管平台录入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监管平台的抽查检查结果信息推送至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阶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自2025年5月15日至10月2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抽取阶段(5月15日至6月30日)
由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发起,联合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制定抽查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二)实地检查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由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确定检查日程,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各部门对同一被检查机构要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对被检查机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除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需要实施突击检查外,实地核查原则上应提前与机构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机构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查。实地核查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并要求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由机构盖章,提高抽查效率。
(三)结果公示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各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一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管理。
(二)对于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检查主体部门职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
(四)各部门承担起主体责任,依照各部门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抽查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联合检查工作。要发挥各自监管职责优势,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相互通报检查结果。
兴安盟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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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联合抽查计划名称 |
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联合部门 |
检查方式 |
抽取时间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检查时间 |
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重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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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
联合部门抽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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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监管联合抽查计划 |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2025年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监管检查 |
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 |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测 |
4-6月 |
不底于10% |
7-12月 |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旅游市场检查;旅游安全检查;对旅行社及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局):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是否有备案证明;不合理低价游、“黑旅游”、未签署合同、使用黑车黑导等问题;旅行社服务网点是否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经营行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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