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构建分层分类学法体系,结合文旅体育领域工作特点,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执法人员重点学、行业人员普及学”的三级学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作为核心内容开展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5次,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2期,培训104人次,举办导游员培训班1次,参训50余人次。依托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兴安盟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利用滚动大屏开展普法宣传;兴安盟图书馆配备法律书籍1000余册。利用“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兴安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推送法治知识图文、动漫作品30余篇。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民族政策宣传月、文化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次,覆盖420余人次,切实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实效性。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压实法治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盟委、行署工作要求,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组会议重要内容,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全面总结2024年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并按照要求报送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报告,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
(三)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兴安盟“十五五”文化旅游体育发展规划》《兴安盟“十五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遵循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重要事项,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作出决策。聘请内蒙古有初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为局机关及局属11个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重大复杂、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提高审查质量和效能。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为我局出具合同协议审查法律意见书75份。
(四)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按照《兴安盟助企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完善《兴安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护航助企行动方案》《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通过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结合全盟文旅体市场特点,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根据行业特点、经营规模、违规记录及举报投诉情况等因素,区分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采取不同检查方式和频次,强化重点监管机制。严格依据上级专项行动检查通知、举报投诉以及安全生产检查要求,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和“综合查一次”“一表通查”等执法检查,优化检查方式,适当减少检查次数。今年以来,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6次。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制定检查清单,对发现问题频次多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运用网上监管系统,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实时监控,通过全区“净网先锋”平台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超时营业情况进行监管,降低企业迎检负担。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482家次,较同期减少79%推进柔性执法,建立企业承诺、约谈制度,引导企业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强化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以走访、座谈、联查联检等方式引导企业自查自纠、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严格贯彻执行自治区文旅厅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重大执法决定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集体讨论并由法制审核确定。通过约谈方式,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能立即改正或在限定期限内改正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提升执法公信力。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工程,今年以来,共清偿企业欠款1650万元。
(五)依法履行行政司法职责,维护法治权威。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台账,对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确保依法依规答复。2025年,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规范行政应诉与裁判执行工作,局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案件办理。2025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化解文旅体育领域矛盾纠纷。构建多层级化解体系,建立“日常巡查预警、多元化调解、综合联动执法、投诉回访反馈”机制。将执法力量下沉,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领域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引入行业协会、法律顾问等第三方力量,针对经营纠纷、消费投诉等常见矛盾,优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与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强化沟通协调,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有效处理跨部门、复合型的文化市场矛盾;对已办结的投诉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当事人的满意度,收集改进建议,同时巩固执法效果,防止矛盾反弹。今年以来,共排查化解文旅体育领域矛盾纠纷3起。持续优化热线办理机制,强化“即转即办”工作模式,对紧急、重要事项实行第一时间流转、第一时间处置,确保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不断改进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了“受理快、流转快、办理快”的目标。今年以来,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152件,涉及74件具体事项,全部按时受理、按时办结。
(七)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乌兰牧骑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普法职责,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对照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要求,结合文旅体育领域实际,印发《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通知》,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扩大)会议、全体干部大会等传达学习,确保清单内容入脑入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培训针对性有待提升。部分培训内容与文旅体育领域新兴业态的法律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实操性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形式创新性不足。普法宣传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平台的互动性、体验性不强,对青少年、游客等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举措不够丰富。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深化精准化法治培训。聚焦文物保护、体育赛事监管等重点领域,邀请行业专家、资深律师开展专题培训,增加现场执法模拟、案例复盘等实操课程。结合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的培训需求,动态调整培训内容,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持续丰富普法内容,结合新媒体平台、惠民演出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做好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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