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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兴安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财审科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9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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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18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 2018 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 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 2018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 视、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 标准;研究拟定兴安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 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细则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依据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 划,研究拟定全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事业 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兴安盟文化、 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文化、广 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事业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 实施。

  3、研究拟订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产业发

  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发展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 版产业;制订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经营活动 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和协调管理公共 文化、体育场所及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盟主要文化 产业项目建设以及全盟文化产业总体推进工作;负责兴安盟地 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 新闻出版方面的对外交流、贸易和合作。

  5、管理文学、艺术事业;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 示范性和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非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及普及工作。

  7、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 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盟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全盟文 物、文博事业管理,负责指导全盟文物安全保护、开发和利用 工作。

  8、指导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指导文化艺术科研工作, 推动文化科技创新与进步;负责文化艺术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指导文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9、管理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市场,拟定文化体育市 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综合 执法工作;负责对全盟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以 及图书、文化娱乐场所、演出场所、体育场所等经营活动进行 行业监管。

  10、指导旗县市人民政府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工作,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文化活动, 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牧区、城市社区等社会文化工作。

  11、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对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监督管理。

  12、统筹规划兴安盟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规划全盟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 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3、负责组织承办和参加国际、国内及自治区重大比赛; 主办全盟综合性体育比赛;归口管理全盟性体育比赛和裁判员 队伍;管理体育外事活动,积极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 导业务训练工作。

  14、组织全盟体育行业鉴定工作;组织指导体育宣传教育、 体育科研和全盟性体育社团工作。

  15、依据《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全盟新闻出版、印刷  和复制、发行业实施监督管理;查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 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16、依据《著作权法》,管理全盟的版权工作,依法实施版 权保护,调节版权纠纷,处理涉外版权事宜

  17、研究制订全盟新闻出版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案件的查处工作。

  18、负责编制全盟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组织协调全盟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

  19、组织领导全盟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文艺方针,对全盟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进行系统管理和行 业管理。对广播电影电视节目、音像制品予以审查把关。

  20、负责全盟各级广播电视台、电影电视制作单位、音像制品制作单位的建立、撤销有关事宜的审核与报批,指配广播 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

  21、负责管理全盟有线电视、卫星地面电视节目的收录、播放等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盟有关规定,管理音像事业。

  22、指导、协调全盟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广播电视网建设及技术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3、领导兴安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产业发展、传输覆

  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24、承办盟行政公署和自治区文化厅、广播电影电视厅、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2011 年由于机构改革,盟文化体育局由盟文化局和盟体育局合并而成,2015 年 12 月由兴安盟文体局和兴安盟广播电影电视局合并成兴安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是兴安盟行政 公署直属的正处级行政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没有行 政性收费。

  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设 16 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审科、人事教育科(党委办公室)、公共文化科、艺术科、

  文化市场管理科:科长 龚格日勒图、新闻出版科、文物科、群众体育科、竞训体育科、文化产业和政策法规科、社会管理科、 科技科、保卫科、安全播出指挥调度科、电影管理科。

  下设非独立核算无法人事业单位 8 家,包括盟艺术研究所、盟艺术创编室、盟文体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兴安盟体育总会秘书处、兴安盟成人体质测试中心、兴安盟广电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兴安盟有线电视联网中心、兴安盟老年体协办公室; 非独立核算设法人事业单位 1 家,兴安盟文物管理站;独立核

  算设法人事业单位 11 家,包括兴安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兴安盟图书馆、兴安盟博物馆、兴安盟群众艺术馆、兴安礼堂、 兴安盟民族歌舞团、兴安盟体育馆、兴安盟体育中学、兴安盟 电影管理总站、兴安盟微波站、兴安盟农村牧区广播电视事业 管理办公室;自收自支单位 2 家,包括兴安电视报社、兴安盟

  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家,兴安广播电视台。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18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 年预算安排总收入 2,374.34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预

  算安排为 2,374.34 万元;支出 2,374.3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95.83 万元,项目支出 1,278.51 万元。

  2018 年决算收入 10,842.44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836.39 万元,其它收入为 6.05 万元;决算支出 10,988.4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94.67 万元,项目支出 9,993.73 万元。基本支出减少是兴安盟图书馆、兴安盟博物馆、兴安盟群

  众艺术馆年初财务从局机关划出并独立核算。

  项目支出主要是由于改革开放 40 年成就展项目、自治区

  70 年成就展项目、城市雕塑项目、乌兰牧骑 60 年图片展及汇演项目、国家文物重点保护项目、体育赛事等项目。

  二、关于 2018 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收入总计 11,883.44 万元,其中:本年收

  入合计 10,842.44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年

  初结转和结余 1,041 万元;支出总计 11,883.44 万元,其中:

  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895.04 万元。与 2017 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 3,443.72 万元,增长 40.8%;支出总计增加 3,443.72 万元,增长 40.8%。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 70 周年兴安成就展及焰红兴安工程增加经费和支出;二是丰富群众 文化活动,增加活动及创作经费;三是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增 加文物保护经费;四是体育赛事增多,增加体育经费及支出。

  (二)关于 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收入合计 10,842.4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36.39 万元,占99.9%;其他收入6.05 万元,占0.1%。

  (三)关于 2018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支出合计 10,98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94.67 万元,占 9.1%;项目支出 9,993.73 万元,占 90.9%;

  (四)关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70.24 万元,其中:

  年初结转和结余 533.84 万元;支出总计 11,370.24 万元,其中:

  年末结转和结余 406.89 万元。与 2017 年度相比,收入增加

  3,461.67 万元,增长 43.8%;支出增加 3,461.67 万元,增长

  43.8%。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 70 周年兴安成就展及焰红兴安工程增加经费和支出;二是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增加活动及创 作经费;三是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增加文物保护经费;四是体 育赛事增多,增加体育经费及支出。

  (五)关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254.2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84.8 万元,占 9.6%;项目支出 9,269.46 万元,占 90.4%。

  (六)关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84.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800.0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61.64

  万元、津贴补贴 125.37 万元、绩效工资 84.21 万元、社会保障

  缴费 4.03 万元、住房公积金 57.89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3.58 万元、退休费 159.15 万元、生活补助 6.87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3 万元,较上年减少-884.38 万元,主要原因是兴安盟图书馆、兴安盟博物馆、兴安盟群众艺术馆年 初财务从局机关划出并独立核算,所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 公用经费 184.7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5.95 万元、印刷费

  0.87 万元、手续费 0.04 万元、水费 0.45 万元、电费 2.3 万元、邮电费 2.23 万元、取暖费 91.36 万元、物业管理费 0.07 万元、差旅费 14.23 万元、维修维护费 0.75 万元、会议费 0.64 万元、培训费 0.27 万元、公务接待费 1.31 万元、专用材料费 4.76 万元、劳务费 0.3 万元、工会经费 4.15 万元、福利费 5.4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89 万元、其他交通费 28.97 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4.68 万元,资本性支出 3.14 万元。较上年减少-193.71 万元,主要原因是兴安盟图书馆、兴安盟博物馆、兴安盟群众艺术馆年初财务从局机关划出并独立核算,所致公用经费减少。

  (七)关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1万元,完成预算的98.3%,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万元,占92.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万元,占7.7%。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7万元,用于部门公舞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15.7万元,较上年减少-10.7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精神,竭力缩减不必要的开支,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及车辆维修。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特费支出1.31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兴安盟图书馆、兴安盟博物馆、兴安盟群众艺术馆年初财务从局机关划出并独立核算,同时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降低了接待费支出;三是本部门实地调研次数减少,相应费用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31万元,接待24批次,共接待16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文旅厅、自治区体育局等上级部门工作人员来我局现场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及参加我盟文体系统大型活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7.01 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5.7 万元,占 92.3%;公务接待费支出 1.31 万元, 占 7.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2018 年无人员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5.7 万元。其中: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 0 万元,车均购置费 0 万元,主要原因 2018 年为购

  置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5.7 万元,用于局机关及三级单位公务用车的燃料费及维修和保险的支出,车均运维费

  3.93 万元,较上年减少-10.75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8 年车辆维修费减少支出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 1.31 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 1.31

  万元,接待 24 批次,共接待 162 人次。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文化厅来兴安盟督导工作餐费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4.77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193.71 万元,降低-51.2%。主要原因是兴安盟图书馆、兴安盟博物馆、兴安盟群众艺术馆年初财务从局机关划出并独 立核算,所致公用经费减少。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5.95万元、印刷费0.86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2.23万元、取暖费91.36万元、差旅费14.23万元、维修(护)费0.75万元、会议费0.64万元、公务接待费1.31万元、专用材料费4.76万元、工会经费4.15万元、福利费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其他交通费28.96万元、其他4.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8 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533.7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92.62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602.15 万元,增长 102%,主要原因是焰红兴安雕塑工程项目, 所致增加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31.8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199.97 万元,降低-86.3%,主要原因是较 2017 年减少老年体

  协网球馆维修费、体育馆维修费;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09.37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28.52 万元,降低-8.4%,主要原因是全民健身器材购置减少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6 辆,其中,副

  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比 2017 年增加 0 辆;主要领导

  干部用车 0 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 4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主要是用于一般

  公务用车。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

  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设定了预决算公开制度,在局网站上按规定公开了预 决算;同时我局还设定了存量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完成情况良好。我 局的项目也都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满意度 很好。

  2018 年我局预算绩效管理组严格遵守相关 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要求,在关键环节咨询相关专家,重大支出项目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会决定。单位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生截留、挪用的现象。项目支出情况,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执行情况良好。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良好的完成了 2018 年绩效管理工作,为下一年度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 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 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 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 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 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 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 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 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 财政拨款结余的 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 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 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 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 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 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信寄远        联系电话:0482-826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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