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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来源:盟文化旅游体育局,政策法规科 作者:盟文化旅游体育局,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分享到:

局机关各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加快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任务目标,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考核指标,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编制并对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2)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一律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事项,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责任部门:市场科、文物保护与考古科、非遗科)

  2.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机构职能

  (3)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的案件达到本地区、本部门案件总数的80%以上(责任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4)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库,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责任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3.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5)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定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的制度措施(责任部门:公共服务科)

  (6)出台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监管、执法全过程进行公示(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7)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8)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合法性审核率应当达到100%(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2.严格执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报备、实施效果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

  (9)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按照报送要求通过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备,分别上报有管理权限的政府和部门备案(起草说明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和必要性、主要依据、制定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应当达到100%(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10)健全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制度;制定机关和接受备案机关实行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制度;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11)每2年至少进行1次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政府规章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清理;,每年至少对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废止(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12)实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实行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相结合,及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动态变化,对辖区内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13)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办、政策法规科)

  2.落实民主决策,强化公众参与

  (14)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通过网站、电话等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

  (15)依托官网为公众提供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咨询、投诉的渠道(责任部门:文化旅游执法监督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3.落实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依规

  (16)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提请审议前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

  (17)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况,重大行政决策送请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4.落实集体讨论决定

  (18)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集体讨论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办、政策法规科)

  (19)建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办、政策法规科)

  5.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年度历次重大行政决策记录(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办、政策法规科)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建立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执法机制

  (21)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牧林水、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建设(责任部门:文化旅游执法监督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2)创新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手段,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采取行政强制,提供创新执法方式典型案例(责任部门:文化旅游执法监督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2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官网、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向社会或管理服务对象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信息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责任部门:文化旅游执法监督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4)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开展执法的规定,出示或佩戴执法证件,公开执法身份,严格执行“亮证执法”。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5)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6)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必须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全面推行信息技术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中的应用,实现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的全过程数字化记录和信息数据实时上传,通过文字记载、音像记录形式,实现行政执法活动全程留痕;对每一件行政执法案件全部资料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责任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7)按照自治区统一标准,统一使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推行各类行政执法信息的纵向、横向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交换以及执法结果智能分析研判;建立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数据库,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活动智能推送法律依据(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8)加快人工智能终端技术在行政执法中的推广应用,推广使用高清、拍摄角度大于160度、支持24小时不间断工作、可直接离线上传执法数据的行政执法记录终端设备,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全链条、闭环式记录;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责任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9)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到100%(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0)使用自治区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或实现与平台的接口对接;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实施对全区行政执法活动的日统计、月分析、季通报、年总结,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监督、考评的全面、及时、客观、精准(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31)提供考评所需的查处投诉举报制度文件和落实违法、违规执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性文件;提供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考评情况通报文件(责任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32)提供考评所需的制定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文件;提供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文件(责任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33)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存在未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形,提供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和执法资格证等证明材料(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34)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颁布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4.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35)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保证执法装备、科技投入专项经费;提供考评所需的地区和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和执行况报告(责任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36)提供制定出台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和行政罚没情况以及上缴财政的情况报告(责任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37)建立落实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措施;每年进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办)

  (38)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按时办理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满意度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39)提供考评所需的建立落实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制度规定,对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作出规定(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

  3.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40)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提供考评所需的清单(责任部门:局信息中心)

  (41)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责任部门:局信息中心)

  (42)政务服务信息全部通过当地政府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和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六)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43)严格执行行政复议程序,提供复议案件数和纠正数;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复议案件数和听证案件数、生效的维持、驳回、终止行政复议决定(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

  (44)配备行政复议专职人员,满足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的需要;满足开展复议工作的基本条件,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实现复议案件网上办理(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45)落实《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要求,每年至少组织1次宪法讲座,并结合12·4宪法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宪法宣誓仪式1次,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46)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提供普遍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的典型案例(责任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47)每年组织法治类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每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5次;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将普法责任制纳入本单位系统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每年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48)每年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通过案例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责任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49)开展经常性法治文化活动,年内至少开展5次以上法治文化活动(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50)每年领导班子举办至少安排四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开展一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办、政策法规科)

  (51)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部门理论学习内容;每年开展一次政府工作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考查测试,将考查测试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办、政策法规科)

  (八)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任务落实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52)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中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53)每年第一季度要向盟依法治盟办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2.加强考评和督促落实

  (54)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有检查、有督促,每年提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检察督促报告(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5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形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办)

  (56)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进行一次法治讲课,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安排。(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办、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二、工作要求

  各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要根据通知要求,主动作为,对工作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做好相关工作资料的整合收集,积极配合局机关政策法规科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具体推动和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的考核填报工作。同时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信息内容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制宣传、依法行政、执法检查等方面,充分发挥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在服务决策、反馈工作、推广经验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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