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兴安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所申报推荐项目进行审议。经过认真评审,拟推荐科尔沁格斯尔等26个项目为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唢呐吹奏等20个项目为第四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
联系人:余雅明; 联系电话:8268620;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62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