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客招徕奖励
以旅行社组团到兴安盟旅游、并发生住宿费用的游客人数为奖励标准,按照每人次20元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与冬季奖励不可叠加)
二、冬季奖励(12月1日至次年3月1日)
(一)以旅行社组团到兴安盟旅游、并发生住宿费用的游客人数为奖励标准,按照每人次50元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
(二)通过旅游专列的方式组团到兴安盟旅游并发生住宿费用的,按运行距离给予相应奖励,可以与阿尔山市冬季奖励政策叠加:
1、运行距离800km以内:50元(盟里冬季奖励)+80元(盟里专列奖励)+240元(阿尔山奖励)=370元每人次;
2、运行距离800km至2000km:50元(盟里冬季奖励)+100元(盟里专列奖励)+280元(阿尔山奖励)=430元每人次;
3、运行距离2000km以上:50元(盟里冬季奖励)+100元(盟里专列奖励)+320元(阿尔山奖励)=470元每人次。
三、年度排名奖励
对盟内旅行社按招徕游客人数超过10000人的进行年度排名,前5名旅行社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旅行社品牌建设奖励
在2020年度的旅行社质量等级评定中,对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表彰的旅行社给予奖励。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五、积极引进优秀旅行社奖励
国内优秀旅行社、品牌旅行社到兴安盟开办旅行社或分支机构,除享受与兴安盟本地旅行社同等优惠政策外,在盟内经营一年以上,且招徕盟外游客达到1万人以上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奖励资金申请流程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0年11月
第一步:旅行社提交申请书(统一模板,见附件2),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核并作出是否符合扶持条件的批复。
第二步:旅行社收到批复后,准备申请材料清单:
1、旅行社的资质材料(4项):旅行社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2、全国旅游监管平台的登录信息:账号和密码;
3、游客来兴安盟旅游的信息资料(10项):A与游客或组团客签订的合同、B电子行程单及现场确认单、C游客名单及身份证号、D带团导游员导游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E付费景区购票发票及门票(免收门票的景区、景点加盖景区公章予以确认即可)、F为游客缴纳的人身意外保险单、G租车合同及发票(自驾车或者自有车辆需提交情况说明加盖旅行社公章)、H酒店入住机打发票、J火车票或机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与民航公司、铁路签订的团队购票合同)。
要求:1、一个团队装订成1册,并将以上信息扫描提交一份电子版。
2、每个月的月末提交材料(28日、29日、30日)。盟局次月的初审核及签发(1-4日,5日发放奖补资金)。
第三步:盟文化旅游体育局资金管理小组审核,填写《审核意见表》(内部审签专用,见附件3)。
第四步:盟文化旅游体育局月初(1-4日间)召开会议,会议审核通过后通过对公账户发放补贴资金。
第五步:旅行社将收款回执扫描件交送至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附件1:
奖励资金申请流程图
附件2
申请书模板
旅行社向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招徕和组织游客的方式。
3、拟带动目标客源游客到兴安盟旅游的人数。
4、近2年全国旅游监管平台的业绩。
5、作出保证游客信息真实性的承诺。
附件3
Xxx旅行社奖励资金审签表
基本情况介绍: Xxx旅行社,x年x月x日组织xx人到兴安盟旅游,行程是xx至xx,x天x宿,入驻xx酒店,全国旅游监管平台中的合同编号是xxxx。该社提供的旅行社资质、游客信息等资料齐全,经初审复核申报奖励基金条件。 应发放奖补资金xx元。 |
审查意见(市场管理科):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财审科):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领导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