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度旅行社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工作中,经过盟局推荐,“内蒙古自治区旅行社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现场评定,阿尔山市蓝天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被评定为自治区4A级旅行社。依据《兴安盟扶持旅行社发展实施方案》(兴署办发〔2020〕23号),在旅行社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中,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5万元。
现对阿尔山市蓝天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奖励5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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