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盟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试行)专项资金审核申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工作。通过经营主体自行申报,各旗县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初审,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复审,经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决定,拟确定以下项目符合申报专项资金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保护单位 |
1 | 哈伦阿尔山疗法 | 阿尔山海神圣泉疗养有限责任公司 |
2 | 乌和日尼舒古疗法 | 扎赉特旗王巧云诊所 |
公示期: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
受理电话:0482-8268622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