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主要调整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保障,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根据盟依法治盟委员会要求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民法典》学习活动,通过全文通读、读解法典内容,深刻领会法典对于维护群众利益、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意义。
为确保《民法典》的宣传贯彻落实,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利用7月一个月的时间,对《民法典》进行了系统的学习。一是将学习民法典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之一,利用每周四固定学习日对《民法典》原文进行了全文通读。二是制定学习方案,组织全系统开展《民法典》宣传贯彻和专题学习。三是组织机关业务骨干分编对《民法典》进行领学,通过领学进一步提升系统干部职工用好民法典的实践能力。
通过1个月的集中学习,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乎百姓日常生活的许多新规定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及时更新了法律知识储备,为更好地推动我局依法治盟,依法行政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