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阿尔山旅游一定会火起来”的殷切期盼,在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文旅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国家、自治区两级度假区创建同步推进,确保2022年4月完成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任务,2023年12月前完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任务。自2021年10月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在区、盟两级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了自治区级度假区创建佐证材料搜集工作,进入申报文本修稿阶段,同步进行剪辑申报视频,并具备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标准。
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分别由国家文旅部资源开发司、自治区文旅厅负责,共分自检、申报、推荐、资料审核、基础评价、现场检查、公示、授牌八项步骤。主要依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两级度假区均按此评定,对应分值不同。
目前,工作根据细则评分具体规定,专家组对阿尔山市明确梳理了《佐证材料任务分解表》,对每项指标所需提供的资料、责任单位及对应分值均进行了明确。分解表中共有8大项304小项具体任务,涉及度假区管委会、气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文旅体局、统计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交通局、住建局、民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城管局等10余家单位,创建科累计收集、查找、汇总各类素材400余件,截至目前304项任务已销号293项。
下一步,全市将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全力以赴持续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