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文体新广局兴安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来源: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时间:2022-03-31 12:20:58 点击量:

  兴文体新广发﹝2018﹞4号

  各旗县市文体(广电)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部《关于广泛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内文办字[2017]257号),以及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厅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兴安盟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需求为目的,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把开展文化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治理、学雷锋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拓展文化志愿服务内容,创新文化志愿工作方式,积极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富有活力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广泛参与。尊重志愿者服务意愿,保护志愿者权益,发挥志愿者能力和特长,充分调动个人、团体、企事业单位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积极性。

  ——区域统筹、属地管理。发挥各级文化志愿服务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供相应保障条件,营造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良好社会氛围。

  ——社会倡导,自愿服务。既尊重人们的服务意愿,鼓励自主参与,又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实现自我提升,扩大服务覆盖面,增强服务影响力。

  ——规范管理、交流互动。不断创新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方式,推进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地区之间、志愿服务组织之间交流沟通,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标

  发挥兴安盟人才资源优势,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较高艺术素养的文化志愿者;建设一套完善的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提供高水平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到2020年,每个旗县市至少打造一个有影响力的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建立一支管理规范的文化志愿服务队伍、招募一批文化志愿服务人员,基本建成全盟文化志愿服务组织体系、项目体系和管理体系。

  • 重点任务

  (四)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是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也是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阵地。公共图书馆通过组织志愿者开展图书整理、阅读推广、读者活动、文献翻译、信息资源加工等,努力为读者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文化馆(群艺馆)通过招募志愿者参与活动组织、文化培训和文艺演出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通过招募志愿者参与讲解导览、观众疏导、文创开发、陈列展览、举办文化活动、专题讲座和专业研究等,让群众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文化志愿组织或个人在影剧院、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便利性、互动性、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愉悦身心、体验快乐。

  (五)适应群众实际需求,丰富文化志愿服务内容

  要利用重要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激发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培育人们爱国情感和民族精神。充分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及课余时间,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乡村学校、青少年宫、留守儿童服务站和校外活动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培训、演出、辅导等,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以满足空巢老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文化需求为重点,开展艺术培训、演出、联欢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体现普惠均等,突出人文关怀。以丰富城镇社区居民文化生活为重点,组织开展文化辅导、文艺演出、文艺培训等活动,实现社区文化志愿服务的经常化、多样化。以传承民族文化项目为重点,通过挖掘整理当地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基层活动传承民族民间文化。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具有民族特点、地域特色的文化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六)优化志愿服务环境,吸引各界群众广泛参与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共文化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调动群众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热情,鼓励和引导专业文化工作者、基层群众文艺骨干,特别是吸引和动员文化领域名人、高级专业人才、文化能人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并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促进和带动文化志愿服务水平,扩大文化志愿服务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科学规范的文化志愿服务网络管理平台,面向公众,组织开展服务多元的文化志愿服务。要调动各类文艺社团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形成文化志愿服务良好氛围。

  (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培育文化志愿服务品牌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建设,通过文化志愿服务品牌评审、命名、表彰等方式,扶持、宣传、推广一批地方特色鲜明、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各级文化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创新服务内容,转变工作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探索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点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影响广泛的文化志愿服务品牌。各文化志愿服务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树立品牌意识,在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中打造常态化、群众欢迎的服务品牌。

  (八)加强区域交流合作,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均衡发展

  鼓励盟、旗县市文化单位、文艺工作者利用人才资源优势,与各乡镇苏木、嘎查村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在数字文化建设、公益性演出、展览、文化活动组织、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促进城乡文化均等发展,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积极参与“大舞台、大展台、大讲台”为主要形式的“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推动开展与其他省(市、区)之间,盟市、旗县之间文化志愿服务帮扶活动。落实“阳光工程”中西部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促进我盟与其他省市、自治区各盟市和对口帮扶地区的协作交流,推动基层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文化部门要将文化志愿服务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文化惠民的重要举措,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纳入文化工作年度考评指标。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管理机构,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品牌化。

  (十)加强规范管理

  各级文化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文化志愿服务的需求及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招募办法,把专业文化工作者、基层群众文艺骨干、文化能人和文艺社团吸引进来,不断壮大服务队伍,扩大服务活动范围。定期组织文化志愿者常规培训和岗前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文化志愿者动态管理档案,实现志愿者基本信息、活动参与、服务评价等的科学化、规范化、日常化管理。

  (十一)做好宣传推广

  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媒体,对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情况、优秀志愿者进行宣传报道,提高民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文化志愿服务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收集、宣传、推广文化志愿服务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二)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方式,对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设备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鼓励、调动社会力量以赞助或捐赠形式支持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为文化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尊重和保障文化志愿者权益,为文化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制定活动安全预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要完善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文化志愿服务组织、个人和项目给予表彰和奖励。

  兴安盟文体新广局        兴安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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