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时间:2023-01-30 09:53:15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兴政公发〔2022〕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兴政办发〔2022〕1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6860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文化旅游体育工作实际,坚持文化旅游体育信息全面公开,扎实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助推服务型政府建设。

  1.严格对照《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进行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官方网站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我盟文化旅游体育工作动态,全年公布各类信息424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11条,公示公告信息33条,转发指令27条,其他文件53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未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全年发布各类信息424条,其中,公示公告通知33条,政策权威解读6条。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明确相关科室、人员在信息公开各环节的保密审查责任,公开的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依次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由信息宣传中心统一对外发布信息,进一步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安全精准和权威性。

  4.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合理设置网站栏目,及时公布应公开内容,同时,查缺补漏充实网站公开信息内容。2022年在持续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发布各类信息宣传稿件283条,今日头条91篇。

  5.监督保障方面,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信息宣传中心专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参加组织的培训,提升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效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指标,全年未发生因工作不力而出现责任追究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网站留言功能失效,法定公开文件归类不规范等问题。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2022年以盟行署办名义出台的政策文件,图文形式进行了全面解读。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目前正在协调改进网站留言功能回复,让网民参与政务公开互动,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全年在各平台发布各类信息近800条,有效扩大了政务信息的知晓率和公开度。四是加强责任意识,落实评估指标。按照评估指标要求,对网站进行逐一排查,填补缺项、充实内容,认真完成全年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积极对接落实盟行署及业务部门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公开部门基本情况、财务信息、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等依法应公开信息。配合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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