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全面工作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资源开发,市场管理,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负责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公共服务、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旅游资源开发、市场管理、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监督、文物保护、考古和督察、安全生产、乌兰牧骑宫的整体运营管理、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协助书记、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人事、人才队伍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青少年、妇联、老干部、机关管理、财务审计、文化体制改革、保密、提案办理、政务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普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城市帮扶和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
负责体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