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安盟乡村旅游规划(2020—2025年)》政策解读

来源:资源开发科 发布时间:2022-08-1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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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旅游业全面融入国家战略体系,发展乡村旅游,是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实施的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乡村供给侧改革的需要,是丰富和满足人们旅游消费的需要,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需要。乡村旅游是农民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已成为有效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主要途经,逐渐成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力量。

  此规划围绕“旅游富民、美好生活”总目标,促进兴安盟农林业、畜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产业富民。通过本规划打破兴安盟乡村旅游散乱局面,构建全域乡村旅游格局;打破单一的景区引擎,建立旅游特色镇村/苏木嘎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地等多元化引擎;树立乡村旅游开发和服务的新标杆,成为内蒙乡村旅游发展的样板区。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7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规划总则。包括: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性质、规划目的、规划原则、规划依据。以规划总则为指导对《兴安盟乡村旅游规划(2020-2025年)》进行修订起草。

  第二章为背景分析。包括发展背景、交通条件、资源认识、产业现状、市场潜力、问题剖析。详尽阐述了《规划》的起草背景及我盟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第三章为总体思路。包括总体定位、发展目标、形象定位、市场定位、发展理念、发展战略。确定了以打造集民俗生活及风情体验、农场游乐、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彩原乡”旅游目的地为总体思路的发展路线。

  第四章为空间规划。包括空间结构、重点项目、旅游交通、产业体系、村镇体系。以现有开展乡村旅游的村镇为核心结合项目推进、交通网络、产业发展进行合理的空间结构布局。

  第五章为实施保障。包括旅游营销、公共服务、风貌环境、保障体系、分期行动。多方位、全体系为规划实施提供保障。

  第六章为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兴安盟乡村环境情况国家和当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关注环境问题和主要评价内容主要结论。对当前兴安盟乡村环境情况进行综合概述,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对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环境影响问题提出解决方式。

  第七部分为规划图集。

  我盟乡村旅游产业中不同程度存在文化内涵发掘不到位、产品同质化、基础设施不健全、业态单一等问题,急需统筹规划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兴安盟乡村旅游规划2020——2025年》旨在全面推进兴安盟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建设,实现全盟乡村旅游全域化、跨越式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的乡村旅游发展环境,持续激发乡村旅游活力,促进乡村旅游产业良性有序发展。

  原文:《兴安盟乡村旅游规划(2020—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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