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兴安盟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第四次会议。盟委委员、宣传部部长阎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盟行署副盟长孙书涛主持会议并传达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天凤通报普查工作有关情况。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汇报文物普查开展情况。盟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旗县市政府分管领导、文旅体局局长、盟文旅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盟文物站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盟委委员、宣传部部长阎敏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部署“四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提出意见。强调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巩固阶段性成效,进一步扛牢做好普查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正视存在的差距不足,加快补齐影响普查质效的短板弱项;要强化政治担当,凝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奋力交出普查工作的优异答卷。
盟行署副盟长孙书涛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严格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办理各类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切实增强法律刚性和权威性。二要严格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行为,防止建设性破坏。三要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和宣传平台,采取宣传片、小视频、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面向大众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持续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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