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盟委行署召开全盟重点文物保护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会,听取各旗县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区文物安全培训暨文物保护工作部署会”精神,听取全盟存在重点文物保护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对各地重点文物保护有关问题的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盟委、行署相关领导、盟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旗县市委宣传部长、分管文物保护工作的副旗县市长、文旅体局局长和文物站(所)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全盟文物安全隐患、重点文物案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存在问题及文物保护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各旗县市按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限,抓紧整改落实。
会议要求,旗县市政府要认清文物保护形势,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责任制,加强文物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会议强调,要加强全盟重点文物保护工作,推进文物保护常态化,对存在的文物安全隐患要限时整改,对存在文物违法案件和资金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要立即着手解决,确保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