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范围:主持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兴安盟文物局)全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局长负责文物工作。主持兴安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书记、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人事、人才队伍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青少年、妇联、老干部、机关管理、财务审计、文化体制改革、保密、提案办理、政务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普法、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城市帮扶和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局长负责体育工作。
分管范围:主持兴安盟乌兰牧骑全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局长负责旅游产业发展、旅游资源规划开发与保护利用、承办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开展对盟内外交流与合作、旅游市场监管、招商引资、乡村振兴、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监督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局长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管理、制度建设、保密机要、改革、信访、政策法规、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驻村工作队、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信息、网站运营维护等工作,负责全盟文艺事业和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局长负责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红色文化场馆开放管理工作、乌兰牧骑宫的整体运营管理等方面工作。